災損9/8前申請抵稅 泡水車可退牌照稅

· 2009-08-10

· 新聞速報

· 【中廣新聞/張雅惠】

受災戶清理家園之後,記得在九月八號之前,向國稅局申請災害損失,扣抵所得稅。店家這段期間無法營業,可以扣掉這些天數,免繳營業稅。房屋受損、以及泡水車,也是九月八號之前,申請免徵房屋稅、或退還牌照稅。土石流災區免徵地價稅要在九月二十二號之前提出申請。

災害損失,可以抵減的稅目包括所得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以及使用牌照稅等。

所得稅部分,災害發生後的三十天之內,九月八號之前,準備損失清單和証明文件,報請國稅局核定災損金額,明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,災損金額可以從所得當中扣除。

如果個人綜所稅的申報損失金額不到十五萬,商家營所稅的災損金額不到兩百五十萬,國稅局書面審核就可以,不用再派人實地勘查。

還跟商家有關的是,小規模營業人可以扣除無法營業的天數,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。已經課徵貨物稅的商品受損,或無法售出,可以申請退稅,萬一廠商受損無法如期申報貨物稅,可以申請展延一個月再繳。

另外,房屋受損面積在三到五成之間,九月八號之前可以申請房屋稅減半;超過五成,必須重建才能使用,可以申請免繳房屋稅。山崩、地陷、土石流,以致於土地無法使用,地價稅全免,記得要在九月二十二號之前提出申請。

泡水車報廢,九月八號之前拿監理單位核發的証明文件,到地方稅捐單位申請退還災害發生之後,車輛無法使用這段期間的使用牌照稅。相關的申請表格,在財務部稅務入口網可以直接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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